北京轨道交通“禁止饮食”规定正式实施

2019-05-16 09:13:53|来源:人民网|编辑:李玥

  原标题:北京地铁今起禁止饮食 不文明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人民网北京5月15日电(董兆瑞) 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北京轨道交通“禁止饮食”规定今日起正式实施。同时,逃费、占座、列车上进食、推销营销、大声播放视频音乐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将记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据了解,为维护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北京市交通委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行修订,同时,制订《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并于5月15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乘客守则》增加了不得在车厢内进食、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以及在车站、车厢内使用折叠自行车、自动平衡车、各类滑板车等内容。同时,对部分原有款项进行了修改,补充了禁止吸电子烟、在疏散通道内长时间滞留、乘凉、躺卧、使用伪造变造车票及违反自动扶梯、通道等禁行标志逆行等内容。

  此外,为确保《乘客守则》的实施效果,同时制定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包括逃费、占座、列车上进食、推销营销、大声播放视频音乐。对不文明乘车行为劝阻制止不听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报告公安和交通执法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将其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实施意见》也明确了相关补救措施,因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行为人,可以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此外,自然人认为个人信用不良信息有误的,可以向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申请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复核,交通执法部门将进行核查并做出处理。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乘客守则》、《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针对一些建设性意见,北京市交通委进行了充分采纳。《乘客守则》、《实施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对乘坐轨道交通不文明行为的惩治力度,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