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41个湖泊有了“湖长” 纳入河长制统一管理

2018-09-06 09:02:28|来源:北京日报|编辑:李玥

  原标题:本市41个湖泊有了“湖长”

北京市41个湖泊有了“湖长” 纳入河长制统一管理

北海湖光秋色。   叶伴摄

  本报讯(记者 刘桥斌)继全市425条河流配备“河长”后,今天,本市41个湖泊正式有了“湖长”。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本市今天正式印发《北京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在本市水务普查数据认定的41个湖泊分级设置湖长,纳入河长制统一管理。

  湖长设区镇村三级

  根据要求,全市湖泊设立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级三级湖长,各级湖长纳入河长制组织体系,市级河长统筹流域内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其中16个功能重要或跨乡镇(街道)的湖泊设立区级湖长,如颐和园昆明湖(昆明湖、昆明西湖)、团城湖、迎宾馆湖、什刹海(前海、后海、西海)、北海、龙潭东湖、龙潭中湖、龙潭西湖、展览馆后湖、高碑店湖、八一湖等,湖泊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相应设立湖长。其他25个湖泊设立乡镇(街道)和村两级湖长。

  各级湖长由属地同级河长担任,确保湖区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湖泊管理单位设直接管护责任湖长,落实湖泊保洁、绿化、设施等工作直接管护责任。

  最高湖长是第一责任人

  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接受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上一级河长管理。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辖区内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今年9月底前各区须建立完善湖长体系,进一步细化各级湖长职责,向社会公示各级湖长名单,实现“湖长制”全覆盖。10月底前各区完成湖长公示牌设立和更新工作并完成湖泊基础信息表,收集湖泊水资源、水域岸线、水生态、水环境等动态数据信息,建立一湖一档。

  “一湖一策”方案由最高层级的湖长组织制定,今年底前提出问题、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清单,纳入2019年年度和三年区级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一湖一策”应明确各级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违法建设、侵占水域、倾倒垃圾、超标排污等突出问题。

  湖泊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

  《工作方案》要求,湖长主要落实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包括水域空间)和湖泊执法监督管理六大任务。

  湖长制考核、问责机制一并纳入河长制相关体系。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湖(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湖泊下一级湖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本市将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还要通过湖长公告、湖长信息公示牌、河长APP、微信公众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