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为汽车市场“立规矩” 消费者遇“霸王条款”可打12312举报

2017-09-06 16:29:15|来源:大河网|编辑:万庆丽

【头条列表】河南为汽车市场“立规矩” 消费者遇“霸王条款”可打12312举报

  大河网讯:4S店指定汽车加钱提现车,汽车维修厂使用以次充好的配件、谎报用工材料、维修质量不过关……各位车主注意了,这些林林总总让消费者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查。9月5日,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从9月1日至12月10日(共100天),河南省商务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规范汽车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河南平均5人拥有一辆车

  据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全国情况来看,入世以来我国汽车销量年均增速为18%,汽车产销量连续八年蝉联全球第一,汽车如今已成为大众消费品,基本已走进了千家万户,占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的四分之一,汽车在消费中发挥了顶梁柱作用。

  从我省的情况来看,河南作为全国人口大省、消费大省,目前,全球知名汽车品牌在我省市场上均有销售,约130多个;汽车4S店约1500多家、三级以上汽修厂约万余家。另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2000多万辆,按全省总人口计算,平均5人拥有一辆车,居全国第三位;驾驶员总数达2261万人,居全国第四位。

  专项执法百日行动 情系消费者

  本次专项执法百日行动目标明确,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认真贯彻执行《管理办法》,督促汽车供应商、经销商、售后服务商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增强消费者汽车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推动各级商务部门强化监管执法,规范汽车市场秩序,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近年来,河南省商务综合监管执法工作以维护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目的。本次商务执法百日行动,从执法内容上可以看出,执法依然是从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用制度去规范汽车供应商、销售商、售后服务商的经营行为。

  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供应商、经销商主动承担起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求经销商明示服务内容和价格,善尽重要事项提醒义务,并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使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及售后服务中能够明白选择、自由消费、放心消费。

  遇到“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2举报

  2016年,我省全年累计接收商务举报投诉约4700件,受理举报投诉约4200件,办结约3800件,提供社会咨询服务1.6余人次;全省商务监管执法队伍出勤2.1多人次,检查企业商户约1.3户万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7700多起,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800多起,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案件58起。举报投诉服务环节涉及行业领域已达44个,监管执法涉及行业领域已达39个。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共有商务综合监管执法队伍148支,127个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站),现有执法人员3700多人,52个县区建立了乡镇一级商务监管工作站,增加监管力量达1500余人。

  在百日行动中,这些执法队伍和机构都将行动起来,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的无形力量,成为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同时,全省商务举报投诉热线电话12312及其网络,都接受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记者 祝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