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讯:记者11月21日从省统计局地调队获悉,前三季度,三门峡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31.9元,同比增长9.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经济良性发展的保证。
前三季度,三门峡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全市小麦、油菜籽等总产量同比均有增加,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保障了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持续、稳步增长。该市通过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人口转移就业、扶贫搬迁等措施,拉动了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据统计,前三季度,三门峡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中,人均经营净收入3580元,同比增长1.0%;人均工资性收入3438.7元,同比增长8.1%;人均转移净收入1653.2元,同比增长42.1%。(记者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