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从国际社会看,继2016年11月“一带一路”倡议写入联合国大会决议后,近日,第7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联合国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决议,“共商、共建、共享”理念首次被纳入联合国决议。这表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再获丰硕成果。
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离不开理念的引领。2015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此后,他在多个场合反复论述、深入阐发了这一理念的重要意义及实践价值。“共商、共建、共享”理念首次被纳入联合国决议,说明国际社会已对这一中国理念形成了高度共识,中国智库有责任更有义务进一步解读宣介、积极倡导、深入推进。
“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理念以中国的发展实践和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为依据,以国际上一切主张经济全球化的国家、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的内心期盼为回应,清晰地勾勒了其时代特征、价值目标和实现路径。
第一,这一原则与理念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精神。“共商共建共享”基于中国对时代发展和国际经济大格局的判断,是在经济全球化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情况下提出的解决方案。在今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记者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推动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加快全球经济治理改革——针对造成当前经济全球化失衡的一系列弊端,推动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倡导各种经济体特别是体量已经很大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规则、机制和制度的创新,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有效的方向发展;主张以协调应对挑战,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合作化解分歧,共同促进世界的发展、安全与和平。
第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引领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福祉不断改善提升的进程中,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明确了中国在推动经济全球化、倡导新的全球经济治理观时的价值指向和目标体系。对人类前途与命运的思考,是马克思主义的永恒话题。当人类社会面对贫困、疾病、战争、自然灾害、恐怖主义、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贫富差距拉大等诸多矛盾和问题时,正走在强国道路上的中国,必须把自己的梦想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命运紧紧相连,才能使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成为促进全球繁荣发展的共同目标。习近平同志从历史的大逻辑出发提出这一构想,既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发展,也是中华文明“兼济天下”人文精神的高度体现。
第三,共商合作大计、共建合作平台、共享合作成果是贯彻落实全球治理新理念的正确途径。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我们在战争与和平、繁荣与发展等重大课题上,在贸易、投资、金融、科技、信息、创新、消费、全球供应链等很多全球治理领域,还有很长的学习过程。对此,要利用好各种渠道与平台,与各国共商全球发展大计,特别是解决好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与动能不足的问题,制定以共赢为目的的经济调控政策。在共建合作平台方面,中国始终秉持大国的责任担当,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重要的全球治理平台上,在与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国家、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东盟国家的合作中,积极探讨有利于改进现行管理体系的规则标准,以建立起公平合理、面向未来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同时,中国还以互联互通为重点,与国际社会共建投融资平台,为贫困和基础设施落后的国家提供帮助。在共享发展成果方面,中国欢迎有关国家抓住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机遇搭上顺风车;另一方面,通过建设“一带一路”、组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银行、丝路基金等,不断丰富全球和区域经济的合作内容。需要强调的是,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呼啸而来,如何抓住这一机遇,共享各国科技创新成果,共享各种业态、模式的创新和国际产能合作,惠及全球更多的国家和民众,应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重要选择。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列为“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应该看到,我国当前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仍需提升,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和广大智库全面领会报告精神,凝聚磅礴力量,更好地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作者:张大卫,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