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鼓励使用失业金助力脱贫 贫困群体可领5000元创业金
大河报讯:今年36岁的陈建辉万万没想到,因原单位破产而失业后,靠着享受失业保险支持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创办起自己的公司,开创出人生一片新天地。
“漯河市人社部门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我支付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一次性发放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24000多元,为我在创业前期解了燃眉之急。”9月18日,陈建辉告诉记者。
这是我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帮扶困难人员脱贫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积极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群体进行支持和帮扶。该厅还出台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助企扶贫、创业扶贫、培训扶贫和就业扶贫等方面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贫困劳动力提升职业技能,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或自主创业。这是全国失业保险系统在扶贫方面首次出台的专门性文件。
发放稳岗补贴,稳定就业岗位,提升稳岗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大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对贫困县市的支持,通过支付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发展。
补充担保基金,支付创业补助,提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就业的能力。《通知》明确,各地可适当增加借用失业保险基金数额,作为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优先用于贫困地区人口创业;对实现创业的贫困家庭在领失业金人员,优先受理其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申请,同时也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开展职业培训,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激发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内生动力。《通知》要求,对贫困家庭在领失业金人员,要加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逐人制定就业援助措施,开展精准帮扶;对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贫困家庭职工,在申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时,拨付比例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记者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