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5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打破人员流动壁垒,启动专业技术人才“共享”新机制。今后,北京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在职创业,甚至允许离岗创业。
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六种模式”下的创新创业,即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
记者了解到,北京曾在2014年发布《北京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实施细则》,仅是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内专门设立以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为主要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与企业进行产业化合作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旨在更广范围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成果转化。
根据《实施意见》,高校、科研机构不仅可以专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让科研人员与企业进行产业化合作等,更允许技术人员可以利用本人及其所在团队的科技成果,在业余时间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兼职,或是在职创办企业。
北京还允许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离岗创业期限一般为3年,因特殊需要延长到5年。
《实施意见》还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六类创新创业活动时,可以兼职取酬。离岗创业人员离岗期间,可保留相应的基本工资待遇和社保相关待遇;与此同时,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可作为创业人员岗位晋升、考核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辛向阳指出,此次集中出台的组合式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破除了人才体制壁垒,打破对人才的束缚,真正实现人才的“共享模式”。同时,让专业技术人员在“走出去”创新创业时再无后顾之忧。
此外,《实施意见》还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聘用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管理人才、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来兼职。
辛向阳强调,《实施意见》畅通了人才进、出通道,实现了人才“出得去、回得来、用得活、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