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校流动
原标题: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校流动
昨天是第34个教师节,市委、市政府发布《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一般学校流动。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一般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到2035年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教师
意见提出目标任务: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到2035年,培养造就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
加强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发展党员制度,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意见明确,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的师德建设体系,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和监督体系,完善师德考核办法,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体系。改革师范专业的招生方式,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择优选拔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师范专业。
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整合高水平综合大学一流学科知名专家资源,遴选优秀教师开展个性化研修,重点培养一大批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
鼓励在职教师提升学历
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建立高等学校与政府、中小学和幼儿园联合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半年制度。
加强教师培训课程建设,打造一批前沿性精品课程及网络课程。创新教师培训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教师培训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
推行教师培训自主选学,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推动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鼓励在职教师提升学历。
严禁挤占、截留教师编制
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
创新编制管理,建立教师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领域、行业)调整机制,市级统筹,区级调剂,以区为主,动态调配。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按标准每3年核定一次区域内中小学合理的教职工编制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总量内统筹调配,每年动态调整。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和有编不补。
不简单用升学率评价教师
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聘”,推进教师资源配置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一般学校流动。实行学区(教育集团等)内走教制度,给予相应补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
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完善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编内非京籍教师履约任教服务期制度。
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一般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中小学教师。加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考核评价,督促提高素质能力。
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骨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缩小与在编教师的工资差距,逐步实现同工同酬。落实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为乡村教师租赁周转房政策,帮助城镇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解决住房难问题。
北京晨报记者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