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市试点“证照分离”改革

2018-03-30 09:45:26|来源:北京日报|编辑:李胜兰

  原标题:本市试点“证照分离”改革

  先在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 涉95项审批

  北京日报记者 任珊

  《北京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近日发布,即日起改革将在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铺开,95项审批将分别采取取消、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5种改革方式,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办事,同时行政审批诚信档案制度也将建立,从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下一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将与“多证合一”改革统筹推进。

  95项审批纳入改革试点

  “证”和“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证”指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照”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往,开公司先要取得“证”,才能申办“照”。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本市工商登记涉及的前置许可事项大部分调整为后置,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办照难”的问题。但“照”后面的各种“证”仍然较多,办理起来手续繁杂、时间长,导致企业虽然成立了,却无法开展经营,成为当前制约企业发展的“痛点”之一。

  本轮改革试点,是为了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许可,方便企业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罗列了95项审批的改革方式,试点范围包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含一区十六园)、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等市场主体,试点期至2018年12月21日。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根据实际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在清理规范许可上,本市将采取5种方式,包括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等4项审批完全取消,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由审批改为备案,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22种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等33项审批明确审查要求和时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35项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建立审批诚信档案制度

  在取消审批或改革审批方式的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将加强。

  对于取消审批或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由市级部门统一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本市将建立行政审批诚信档案制度。依据监管对象的日常经营活动、信用评价信息等诚信情况,将监管对象分为不同类别,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预警机制和惩戒机制。同时,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加强对失信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

  针对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本市将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推进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工作。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透露,“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将与“多证合一”改革统筹推进。将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凡是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有利于就业创业,有利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有利于促进社会投资,有利于增进群众福祉的,都要勇于改革探索。”该负责人称,鼓励市、区各有关部门对“证照分离”改革进行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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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类事项取消审批

  对于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等4项审批事项,由于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未来将完全取消审批手续。

  另有1项审批改为备案制,即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事项进行核准或许可,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处罚。

  22项实行告知承诺

  对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事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这类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未来将由审批部门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对于不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企业,依照相关规定由企业承担相应后果。

  33项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

  旅行社设立许可、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事项,将公开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

  35项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事项,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许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