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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整体性”理念融入文化遗存保护
2018-01-29 09:13:59  |  来源:北京日报  |  编辑:李胜兰

  原标题:将“整体性”理念 融入文化遗存保护

  对于传统建筑文化遗存,不论是“文物保护单位”还是“近现代优秀建筑”,都面临同一个问题,即都是以单体建筑纳入保护范围。市政协委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张鸿声认为,长此以往,将不利于传统建筑风貌的整体保护,应该将“整体性”理念融入文化遗存保护领域,分别对城市传统建筑文化遗存、京郊乡村文化遗存和工业文化遗存进行规划和保护,并在法规、制度层面上予以保障。

  整体性保护城市建筑文化遗存

  北京拥有大量文物建筑,但其中较多规模性、有价值的建筑遗存因没有入选“文物保护单位”而没有得到保护。张鸿声委员建议,应该建立“建筑文化遗存规划保护”制度,从概念和学理上说,这项制度贵在“规划”,后有“保护”。要由文化专家、规划专家组成委员会提出方案,交由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具体说来,就是整合规划、文物管理、城市建设等单位,设立“建筑文化遗存规划保护项目”,使成规模的建筑遗存进入保护名录。

  保护京郊文化遗产留住乡愁

  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许多农村地区传统建筑的美学风貌日益丧失。久而久之,乡村渐渐“没有了乡愁”。张鸿声委员告诉记者,放眼国际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于乡村建筑审美都有规划,是在保护乡村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发展现代设施。所以,我国城镇化发展也要兼顾现代化设施和绿水青山,只有这样,才能既解决发展问题,又解决文化保护的问题。

  张鸿声建议设立“乡村文化遗存保护规划制度”,由政府牵头,规划委、农委、乡镇基层政府参与,建立乡村民居建筑风貌规划委员会,并聘请专业学者与建筑设计师参与。设计方案应考虑到乡村的山林、水渠、祖祠、风俗、寺庙等传统文化因素。在京郊农村可结合目前的郊野公园、园林湿地建设,开辟“京郊文化遗产保护区域”。保护区空间应包含部分尚存的相邻村落,内设京郊村镇文化展示馆,收集民俗器物、传统手工、地方特产,展示传统水文、漕运、人文、风俗、故事,并纳揽传统艺术、手工商业进入。

  保护并合理开发工业文化遗存

  针对那些见证了中国现代化历程、随后告别生产逐渐废弃的工业建筑遗存,张鸿声认为应当同“建筑文化遗存规划保护”一样,考虑建立“工业文化遗存规划保护”制度,对工业建筑文化遗存进行规划保护,将成区域、成规模的工业建筑遗存划入“建筑文化遗存规划保护”名录。

  此外,还要设立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区,辅之以工业文化遗产馆,收集器物、图片、工业工具,展示工业历史。同时,也可进行商业开发,吸引现代艺术、近现代手工、现代设计等商业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