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依法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
图/王伟宾
经测算,每年可减少污染物排放烟粉尘61711.64吨、二氧化硫46898.7吨、氮氧化物32916.95吨、化学需氧量24176.76吨、挥发性有机物7593.7吨。
2016年全省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3542家;
2017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83102家,其中整治39837家,取缔43265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下大力气抓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记者11月23日了解到,2016年全省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3542家;2017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83102家,其中整治39837家,取缔43265家。经测算,每年可减少污染物排放烟粉尘61711.64吨、二氧化硫46898.78吨、氮氧化物32916.95吨、化学需氧量24176.76吨、氨氮4867.16吨、挥发性有机物7593.7吨。
列为攻坚重点,持续部署推进
省委、省政府把整治“散乱污”企业作为治本之策,列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省长陈润儿在1月7日全省动员会、3月2日和5月20日全省推进会上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副省长张维宁先后在濮阳、郑州等市组织召开传输通道7市现场会和9市县约谈推进会,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印发了《河南省2017年加快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河南省全面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情况核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季度考核办法,在省内主要媒体公布了2017年全省各地“散乱污”企业整治目标任务,印发了攻坚战报,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
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任务落实
通过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细化职能部门职责、严格基层网格监管,我省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县(市、区)政府负责“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按照标准时限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部署实施和核查验收,确保整治取缔到位,彻底消除“散乱污”企业。环保部门负责整治取缔无环保手续违法排污企业,工信部门负责整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企业,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取缔无经营许可证企业和超范围经营企业,质监部门负责整治取缔无质监手续企业,国土部门负责整治取缔违法用地企业,商务部门负责整治取缔“黑加油站”。全省上下一盘棋,确保工作抓到位。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我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已关闭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严格监管责任,严盯死守,严禁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坚持科学施治,提高整治成效
为增强整治的可操作性,我省把“散乱污”企业细化为六大类,加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环境严重、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等重点领域整治力度。仅“黑加油站”一项,在去年查封取缔1.169万家的基础上,今年又排查整治了2177家。
在整治标准上,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整治,依法实施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措施。在取缔标准上,一律做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本报记者赵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