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管委会:龙湖水域不适合建设公共浴场
大河报讯:7月12日,本报报道了郑东新区龙湖水域的“野游”现象,游泳爱好者们盼望设个公共浴场。郑东新区管委会昨日进行了回应,解释了龙湖水域不适合游泳、垂钓的原因,并呼吁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和城市景观,不要在龙湖水域进行游泳和垂钓。
昨日,郑东新区管委会回应称,由于湖水较深,湖水温度远低于气温,游泳者骤然跳进冷水中,容易发生抽筋导致溺亡事件。因此,龙湖及其周边水域均不适宜游泳。
龙湖的管理方、河南省兴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如大量人员下河游泳,会对水质造成很大影响。“龙湖水系及运河水系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已经确定,作为市民的岸边休闲漫步、欣赏水景和园林景观的公共场所。”该负责人说,龙湖水域均不符合作为公共浴场条件。
此外据了解,郑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4日通过《郑州市龙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郑东新区龙湖水域正式进入依法管理时代。在《郑州市龙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中,更明确规定了禁止包括游泳和垂钓的11类行为。对于在龙湖水域网鱼、垂钓,游泳、洗澡等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大河报记者获悉,为有效对龙湖水域进行管理,河南省兴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将联合东区公安分局共同制止游泳和垂钓行为。同时将在龙湖1号观景台、西运河北三环桥东侧、西运河北三环桥西侧、梨花岛秋叶岛之间、龙湖北西商业公园西侧等9个区域增设管理员,积极营造水面清洁、风景秀丽的湖畔美景,让市民更好观景游玩龙湖水域。□记者王新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