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

2018-05-16 09:48:35|来源:北京晨报|编辑:李胜兰

  原标题:本市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

  严禁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市委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环首都生态安全圈框架基本形成,低收入村全部消除。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措施》还提出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措施》包括九章,列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多项具体任务,每一项都明确了责任单位。《措施》提出,着力营造乡村新面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着力清脏、治乱、增绿,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对农村地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等行为和“脏、乱、差”现象进行长效管控和治理。依据规划拆违还绿、留白建绿、见空插绿,实现以绿治脏、以绿净村、以绿美村。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无煤化,积极开展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

  《措施》提出,着力构建大尺度绿色生态空间,促进城乡生态宜居。加快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按照减量集约、疏解提升的要求,全面推进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公园环建设,统筹做好该区域内所有村庄的拆迁腾退、人口疏解、留白增绿、转居转制、发展转型、社会建设等各项任务,实现人口规模和建设规模双控目标。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建设工作,新增规划绿地22平方公里,新建城市公园20余个,基本实现“一环、六区、百园”规划目标,形成闭合的城市公园环。

  《措施》提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抓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积极推进乡镇统筹利用集体产业用地试点,推动实现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减量与集约节约利用、产业“腾笼换鸟”、环境优化改善等目标。抓好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制定盘活利用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