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新十条 降低外商准入门槛

2017-12-29 16:25:33|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李胜兰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王然):允许外商在北京市特定区域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放宽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相关条件,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条件……12月28日下午,北京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银监局等相关单位对《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进行解读。

  以开放促发展,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向纵深发展。2015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北京聚焦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六大领域在全市实施改革开放举措。目前,首轮试点中141项任务已完成91%。

  发布会上,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申金升指出,此次政策的发布是对《总体方案》的深化。例如,在文化教育服务领域,在《总体方案》明确“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

  集聚国际化要素,发挥产业溢出效应。据了解,本轮开放措施涉及行业更多,力度更大。其中科学技术服务领域中,涉及航空运输业和其他建筑业的2条开放措施;文化教育服务领域中,涉及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和文化艺术业的3条措施;金融服务领域涉及银行业的1条措施;商务和旅游服务领域涉及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业的3条措施;健康医疗服务领域涉及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的1条措施。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相比《总体方案》中首轮开放清单,新增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四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