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通报近期4起被问责典型案例

2017-08-11 10:08:39|来源:河南日报|编辑:万庆丽

   河南日报讯: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8月10日,河南省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鹤壁市浚县人民检察院时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冯天平等人因下属干警存在违纪问题被问责。2014年8月,浚县人民检察院抽调该院反贪污贿赂局干警赵志强,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谢鑫、王纪祥,参与上级案件办理工作。2014年9月,赵志强违反办案工作纪律,泄露案件秘密,被立案审查,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6年9月,谢鑫、王纪祥违反办案工作纪律,接受涉案人安排的食宿、旅游等,被辞退。2016年12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冯天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反贪污贿赂局、司法警察大队的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顺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王永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郑州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跃宏因多名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吴跃宏在任郑州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张子建,党委委员、常务副经理吴安鸣,党委委员、副经理史丽,运销处处长袁秀叶等人先后被郑州市纪委立案审查。张子建、史丽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吴安鸣、袁秀叶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和留党察看一年的纪律处分。2017年3月,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吴跃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郑州市盐业公司纪委书记职务。

  濮阳市濮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天伟因下属干警存在违纪问题被问责。2017年2月16日,濮阳县白堽乡派出所所长郭自运驾驶车牌号为“豫J3681警”的公务用车前往郑州办理个人事务。2017年5月,郭自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贾天伟被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安阳市汤阴县扶贫办时任党组书记、主任薛国伟因班子成员存在违纪问题被问责。2017年4月,因违反工作纪律,汤阴县扶贫办副主任王建芳、副主任科员肖天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赵长安、副主任科员李文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薛国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高超)